工作职责

  

  统战部是在学校党委领导下具体负责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承担了解情况、掌握政策、协调关系、安排人事、增进共识、加强团结等职责,主要是:

1.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统一战线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,向学校党委全面反映统一战线情况,提出开展统一战线工作的意见和建议,监督检查统一战线政策和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和执行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关系。

2. 贯彻落实做好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工作的方针政策,支持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、发挥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作用。支持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加强自身建设。

3. 负责调查研究党外知识分子的情况,反映意见,协调关系,提出政策建议,联系党外知识分子代表人士。帮助他们解决思想、生活、工作中的实际问题,调动他们的教学、科研积极性。

4. 贯彻落实党的民族、宗教工作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,协调开展马克思主义民族观、宗教观和相关理论、政策的宣传教育,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培养和举荐工作。

5. 开展港澳台海外统战工作,做好归侨、侨眷、港澳台同胞和海外留学人员及其亲属的工作,重点做好有贡献、有影响、有代表性的党外留学人员统战工作。

6. 做好党外代表人士和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工作,协助民主党派做好干部管理工作,会同有关部门有计划地培养、选拔、推荐有代表性的党外人士作政治安排和实职安排。加强同党外各级人大代表、政协委员的联系,反映和解决党外代表人士工作、生活中的实际困难,听取他们对学校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7. 指导基层党组织开展统战工作,负责基层统战人员的培训工作。

8. 学校成立统一战线工作领导小组,办公室设在党委统战部,负责对统一战线贯彻落实中央重大方针、政策、法律法规情况进行研究、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。

9. 负责开展统一战线宣传工作,加强统战理论研讨和统战信息工作。负责起草学校统战工作计划、总结、报告、制度等有关文件和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。

10. 完成学校党委及统战系统各级领导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 

 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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